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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祸官司快捷多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德州4月3日讯(记者信明栋通讯员郑春笋刘震宇赵亮)遭遇车祸后,当事双方往往会陷入马拉松式的赔偿纠纷中,费时费力又费心。近日,德州法院与交警部门联合,在法院成立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合议庭,在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交通事故案件受理处,打造了车祸官司绿色通道,促进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快诉、快审、快结,使百姓打车祸官司更加便捷。据了解,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介绍,该做法是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德州市公安局针对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联合部署推行的。去年5月1日,施行的《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的检验、事故鉴定工作,限期在20日内完成,期限届满,事故车主有权要求放车,取消了事故车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预付款”和“不交预付款可扣留肇事车辆”等传统做法,事故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事故受害人为防范肇事车主逃避责任,依法请求法院对肇事车辆采取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为了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同时保护好车祸受害人的利益,使交通事故纠纷案快诉、快审、快结,德州市中级法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各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一庭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在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案件受理处”和“调解室”,主要负责为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提供诉前咨询、指导,依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立案、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审理、调解、判决。

  据介绍,去年5月份,德州市的陵县法院和公安局联合率先开展了试点和探索,法院将“合议庭事故案件受理处”设立在交警大队事故科大厅,不仅有接待室、小审判庭,还设置了醒目的《诉讼指导》图板、导引牌,制作了交通事故案件《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起诉状样式》等材料,方便了事故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提起诉讼,方便了人民法院就近受理、就地调解、审判。到目前,陵县的“合议庭事故案件受理处”已经审结各类交通事故案件52起,为事故当事人挽回各类损失标的金额达400余万元,赢得了省高级法院和省交警总队的肯定和好评。一些受害人亲属说:“如今打车祸官司省心、方便、利落,受害人再也不用担心流血又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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