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失信和违约成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52 潇湘晨报 | ||||||||
张平平 此次对个体工商户诚信和契约状况的调查,包含着我们对整个社会诚信和契约状况的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每一个社会群体在这些方面包含了太多的共性。 事实上,存在诚信契约“危机”和“亚危机”的领域也不仅仅存在于个体经济中,也
这一事例,涉及的不仅仅是生产厂家的问题,也涉及到了个体工商户。大部分有关者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事实上,造成目前诚信问题与由诚信而可以履行的契约问题严峻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违反诚信原则和契约原则的行为并没有都受到过惩罚。 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就意味着失信成本和违契成本低甚至是没有成本,过低的失信和违契成本不仅在解决两方面问题上会表现出它的苍白,同时还是对坚守者的不公平:由于社会尚缺乏有效的奖优惩劣的信用机制,信用好的企业与信用差的企业没有区别,诚信的企业或个人甚至被视为“傻子”,诚信者的信用成本反而加大。 仔细分析,这实际上是对守信者的惩罚,也是对失信者一种事实上的奖励,起到了一种负向激励作用。最终的结果是,信用市场中失信者驱逐守信者,失信者得利,守信者遭殃,从而构成当前信用体系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另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是:让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入诚信档案的“黑名单”,在一定长的时间内,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形成以征信数据库为纽带的广泛的市场联防,这才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打造“信用社会”的关键所在。 事实上,相关部门和政府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和努力。 在我们的此次调查中,曾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说过这样一段半带戏噱的感叹:如果真有这样的一种机制,我宁愿抢银行,也不愿意失信和违契,抢银行尚能存有不被抓获的侥幸,可一旦有失信和违契,我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寸步难行。 我们所期盼的是:在将来的某一天,这段话绝不仅仅是一句玩笑。 当然,不需要这种机制会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