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始重评“老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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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8:0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原家强)沈阳将迎来“老字号”复兴的时代。沈阳人耳熟能详的“老边饺子”、“马家烧麦”、“生生”等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将从本周开始重新评定。 符合条件的沈阳“老字号”将获得政策和经济的支持,一些湮没在民间的“老字号”品牌也将被挖掘和恢复。
“老字号”敲定50年“门槛” 据了解,日前沈阳市商业局推出了《沈阳市恢复发展商业服务业“老字号”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其中对沈阳地区“老字号”的定义和认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沈阳地区重新申报“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八个方面的条件:一、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名称和商号,时间在50年以上;二、企业要有社会知名度较高的技术服务大师、名师或历史传人;三、企业要有著名的产品或服务品牌;四、有众多的消费群体和广泛的知名度;五、有独特的产品工艺或服务项目;六、有独特的企业文化;七、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八、企业名称、商号、产品商标、服务商标无社会争议。 外地商业、服务业“老字号”在沈开办的分店、连锁店不在政策扶持范围。 “老字号”将享受政策扶持 据了解,经评选后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将为政府和协会予以核准,由政府命名、颁发牌匾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将能拥有和利用“老字号”的无形资产和品牌权利。 同时还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外埠开设分店和连锁经营,允许自营和加盟。 政府还将逐步建立“老字号”扶持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重点“老字号”企业建设项目。 “老字号”将废除终身制 《意见》还规定了“老字号”将没有“终身制”。商业局服务发展处陈宝生副处长告诉记者,经评定后“老字号”可转让、拍卖、投资。但经营转向、破产、停业的要事先备案,对2年以上不能恢复经营的,收回“老字号”牌匾和证书,不再作为“老字号”企业管理。 此外,《意见》中还特别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挖掘、恢复商业服务业“老字号”,通过政策扶持和经营创新弘扬沈阳商业文化。 据有关人士估算,沈阳现有的“老字号”品牌的无形资产可能高达到数亿人民币之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