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自杀想找个伴硫酸泼同桌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8:25 南京晨报 | ||||||||
广州讯广东廉江市第五中学高二18岁女生吴某因顶不住学习压力欲寻短见,却想找一个最要好的朋友一起死,竟把一瓶硫酸泼向女同桌关某,致使关某严重烧伤,至今仍在医院就医。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名自杀未遂的女学生无期徒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276271.26元。 (来源:南京晨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