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银行尚无计划征“提前还贷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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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0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 针对关于“四大银行为应对房贷利率提高后的提前还贷潮而计划收取违约金”的说法,四大银行近日表示,各地分行在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就以合同为准,而总行目前对此尚无整体计划。工行、中行、农行都表示,总行并没有关于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通知和文件下发。但他们同时表示,其各地分行情况不尽相同,一些地方的分行在房贷合同里就已经明确规定了提前还贷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就以合同为准。(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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