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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基准地价5-1起更新 办理土地证注意5大细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09 温州新闻网

  离市区基准地价更新不到一个月了,还没去办理土地证的市民要抓紧时间去办理。注意事项如下:

  细节一:已收件的要耐心等待就目前的收件情况来看,办理大约需要半年时间,请市民耐心等待,只要是在5月1日前收件的都是按原来的收费标准,市民不用担心。在办理好后,交易所会通知各办理市民。

  细节二:未发生交易的一手房和出让土地不存在出让金调整也就是直接从房开公司买的或一直是自己居住的,没有发生交易的一手房及房屋用地已属出让的,不存在出让金调整。如你的房屋土地属“划拨”性质的且发生转让的,那么就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细节三:哪类为国有“划拨”用地性质

  1.大部分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属于“划拨”用地性质。

  2.旧城区的老房子除已发生交易,并交纳了出让金的除外,其他的用地属于“划拨”性质。

  3.从房开公司购买房屋,房开公司没有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都属于“划拨”用地性质。

  4.拆迁安置房也属“划拨”用地性质。

  细节四:办理范围和地点温州市地产交易所办理范围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所有二手房地产交易(地址:马鞍池西路与杏花路交叉口中洲大厦三楼)。

  细节五:土地转让登记收件提供材料非独立宗需要提供:

  1.房产证和契证。2.受让方的身份证。3.如已申请土地登记的,提供土地使用证。

  独立宗需要提供:1.土地使用证,属出让土地,提供出让合同。2.转让双方夫妻户口簿或结婚证及身份证。3.受让方的身份证。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5.如已办理房产交易登记的提供房产证和契证,如没办理房产交易登记的提供买卖公证书或转让方(夫妻)和受让方到场签字。6.由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提供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由法院调解的,提供法院民事调解书。由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提供公证书。

  提醒一:房屋交易之前一定要上家有土地证,同时要弄清楚上家用地是什么性质,以便了解是否要交土地出让金。

  提醒二:房屋用地是“划拨”性质的,要在5月1日前前来办理,逾期收件的要按新标准收费。

  提醒三:一手房办理土地证请到市区各管辖的土地所办理。

  提醒四:用途除住宅以外,如:商业(店面)、工业、办公、餐馆等用途的土地使用转让时,都需要到评估窗口进行评估。

  提醒五: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要凭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提醒六:交易所上班时间:8:30-12:00,13:30-17:00.提醒七:温州市地产交易所咨询电话:8859726088597275.(温州商报记者刘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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