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少年班”看“窃信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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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28 沈阳今报 | ||||||||
江苏张春萍 4月1日下午,中国科技大学召开校长工作会议,决定开除该校少年班19岁大四女生马蕾蕾(化名)学籍———马蕾蕾窃取本校同学来自国外大学的邀请信,并冒名用E-mail破坏同学的留学申请。(4月3日《南京晨报》)
发生在中国科技大学的这起“窃信事件”不由得使我们想起十年前那起被称为“中国电子邮件侵权第一案”的薛燕戈诉张男案,张男冒用薛燕戈的名义给美国密执安大学教育学院发送电子邮件,拒绝了该校的邀请信。此事发生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轰动性影响。 孰料,十年后的今天,同样的事件再一次发生。十年前,我们没有把“冒名事件”的责任都归咎于研究生培养模式,那么今天我们也不能认为发生“窃信事件”完全是“少年班”培养模式的错。 笔者认为,“窃信事件”只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它的发生是学生诚信教育、法律教育不足的一个缩影,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的一个缩影。学校教育的错位、学生评价体系的僵硬、诚信教育的缺失,导致了学生群体缺乏社会诚信,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随意违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拖欠贷款、考试过程中的作弊等,都是学生缺乏诚信最为鲜活的例子。在学业压力、就业压力等“多重”压力之下,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且得不到有效的疏导,嫉妒、狭窄、偏激像瘟疫一样的在大学生中间蔓延。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窃信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换句话说,在何时、何地发生“窃信事件”之类的失信、违法事件是偶然的,但是,它的发生却是一种必然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