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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把奖金也算上,这样计发工资合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我每月基本工资只有260元,加上每季度发的奖金月收入约为500元,略高于当地4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说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他们这样计发工资,理解最低工资标准,对吗?王云

  王云同志:当前,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的理解出现混乱。要弄清上述几个问题,应首先了解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最低工资规定》已于2
00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按此规定,你单位经营者理解的最低工资计发方式肯定是不合理的。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工会组织协商解决;二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劳动行政部门查处;三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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