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良种销售凭证 桃城区农民购种有了“护身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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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58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柴兰青、张仁宏、陈凤来)3月22日上午,衡水市桃城区王单驼村一农民举报,该村来了一伙串村销售种子的人员,没有良种统一销售凭证,不知种子优劣,不敢购买。桃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迅速派人赶到现场,经查验,是外地正规售种单位,种子没有质量问题。随后执法人员为他们办了良种统一销售凭证,并告诉农民放心购种。 为规范种子销售市场,今年一开春,桃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就统一印制了“桃城区
(发票),凭证的“顾客留存联”印有“桃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监制”的圆形章,要求全区所有经销种子的门店、商贩统一使用;同时,通过媒体和农村集市发布致全区农民的一封信,提醒农民购种子时,到有信誉的销售单位,并注意索要良种统一销售凭证,查看凭证上是否有售种单位公章。农民如发现不规范售种单位和个人,或对售种质量有怀疑,要及时举报或申请鉴定。 桃城区统一良种销售凭证,使农民购种有了“护身符”,农民自觉维权意识和防假意识明显增强。今春以来,农民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举报和请求鉴定质量21次,执法人员据此查获假冒伪劣种子经营事件6起,查扣伪劣种子262公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