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罚高音喇叭扰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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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31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4月3日电(记者杨守勇)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近日获得通过,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特别规定禁止高音喇叭揽客扰民、中高考期间禁止制造噪音等,否则将施以重罚。 对于许多单位夜间作业扰民的问题,新条例明确提出,晚22时至晨6时,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种活动,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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