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玉州加快旧城改造拆迁步伐(0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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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3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詹丽萍通讯员周亮)为保证玉林城区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工,今年以来,玉州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做好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截止3月21日,玉林城区水电巷、东门、州佩、东明、振业(解放中路、新民路中段)等五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单位均接受了评估,评估率100%,已接受评估的住户有3829户,占应评估住户的97.4%;至今,已签协议的单位有27个,被拆迁户有991户,已拆迁的建筑面积有106329.5平方米,各项拆迁工作正在加快进行。
玉州区在旧城改造五个项目的拆迁工作中,十分注重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车、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外,还以工作组为单位,工作队员逐一上门,一对一与被拆迁人面对面做宣传工作,最多时上门做工作超过了50次,最少也有20次以上,全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拆迁工作氛围。 在拆迁工作中,玉州区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拆迁”。一是将拆迁规划、范围通过新闻媒体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公诸于众,广纳良策并接受监督。二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公平。既在拆迁方案出台前充分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又在方案出台后以广告牌、通知领取方案或上门逐户发放方案等多种办法,使之家喻户晓。三是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将拆迁范围的房屋统一交由玉林具有评估资质的玉林至正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评估。对评估有异议的,拆迁当事人双方均可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到目前为止,没有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四是签订协议公开、自愿。从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户的情况看,都能按协议公开、自愿的原则进行,没有任何强迫违规操作的现象。 玉州区在安置被拆迁户中,坚持做到不但使人居者有其屋,而且在居住的质量上有所改善和提高。如东门广场经过广泛听取被拆迁户意见后,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就地安置的原则。并且在安置方案出台后,由于一号安置楼的铺面深度较长,面积较大,为了照顾一些铺面在按1:0.5进行铺面产权调换后,无钱按优惠价支付超出应得铺面面积的价款,将原商铺从中划开一分为二,形成东西两面铺面。对现居住面积在10至30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拆迁人可优惠提供建筑面积约30至45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作为该被拆迁户的安置用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