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助理不准独立办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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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53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省司法厅昨日规定,禁止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公证。“不正当竞争和公正质量问题是影响我省公证公信力的最主要问题”。昨日上午,省司法厅厅长郭俊峰指出,公证员助理和公证员的关系,就像“实习医生”和医生一样,只能辅助“手术”,今后禁止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的名义办公证。4月1日起,对于私自办公证、私自收费和压价竞争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据介绍,今年8月《公证法》有望出台,依法规范公证行业的服务秩序。
作者:记者 沈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