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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运危险品,罚你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58 东方今报

  今报讯日前,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一辆载有液氯的槽罐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槽罐车液氯大面积泄漏,多人死亡。危险品的运输安全问题成了人们近日关注的热点,记者昨日从省会公路、铁路有关部门了解到,违规运输危险品将受到重罚。郑州铁路局有关人员说,昨天开始实行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在托运货物时,如果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承运、托运危险物品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
元以下的罚款。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以上违规行为中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运输危险货物未使用专用设施、设备的,托运人未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的,未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的,运输危险货物发生丢失、泄漏等,未及时报告的,给以行政处罚。

  作者:记者 季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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