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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法律作用无可替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1: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4日电4月1日,2005年中美法学院院(校)长会议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致辞中指出,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将起到至关重要和无可替代的作用。

  据人民法院报的消息,肖扬指出,当前,中国正在进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和谐社会要求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依法行事。所有公
民都依法享受权利和自由,所有国家机构都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两者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而既保障公民权利,又维护社会秩序。在这个意义上,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将起到至关重要和无可替代的作用。

  肖扬强调,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与法学教育的发达程度紧密相关。法学教育必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法学教育的前途在于服务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法学教育的生命在于为法治建设提供优质的智力支持。同时,法学教育的意义不仅在培养法律人才,更是在全社会培养法治意识和法律文化。

  肖扬希望中美两国的法学家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不断探索和发现法学教育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把法学教育事业进一步发扬光大。(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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