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征土地闲置费 拒缴者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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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2:1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扬州市日前对征收土地闲置费作出明确规定,对延期缴纳土地闲置费的,按日加收0.1%的滞纳金,对拒缴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为有效防止土地闲置,该市规定,一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每年每亩4000元征收土地闲置费。二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按每年不超过
扬州开征土地闲置费 拒缴者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作者:陈金艳 丁蔚文 (来源: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