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港人获内地法律职业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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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4:49 扬子晚报 | ||||||||
深圳电 昨日,司法部在深圳向首批获得法律资格的4名香港公民颁发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经必要程序后,他们将成为第一批在内地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香港执业律师。司法部张军副部长在仪式上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标志着香港与内地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合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梁爱诗司长在仪式上透露,为进一步鼓励香港人参加内地的司法考试,司法部和律政司正积极考虑在香港设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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