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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办法施行 食品不得乱标纯天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6:1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后,凡是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如果再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随意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无污染”、“纯天然”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的,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从前天开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从有机大米、有机水果、有机猪肉、有机蔬菜到有机茶,人们身边的有机产品越来越
多,但是究竟什么产品才够格被称为“有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有机食品实行统一的标志,包装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ORGANIC)的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食品。对于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产品,可以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字样;如果是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成分表中注明某种配料为“有机”字样。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有机食品种类目前包括粮食、蔬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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