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10日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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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6:3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傅欣彦报道记者昨天从市招考办获悉,我市高考体检工作将于本月10日开始。全市18347名考生将分别到市人民医院二门诊、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山区、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区中心医院参加体检。 市招考办负责人强调,招生体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医院要坚持体检标准,不偏宽、不偏严,考生要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考试、录取资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作者:本报记者傅欣彦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