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环保局严格准入“十类项目”不得通过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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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6:35 西藏商报 | ||||||||
从今年开始,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将进一步严格环保准入,切实依法行政,促进环境保护决策民主化,并规定了“十类项目”不得通过环评审批。 一是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二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等项目;三是位于西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项目;四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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