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噪音扰民将受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9:04 大众网-农村大众 | ||||||||
据新华社石家庄4月3日电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近日获得通过,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禁止高音喇叭揽客扰民、中高考期间禁止制造噪音等,否则将施以重罚。 条例严禁噪声扰民,对使用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其它噪声源,要求采取消声防振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禁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