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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新规定 经营旧手机须登记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1:43 城市快报

  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手机卖得挺“火”,不少人的手机都是从电信营业厅一旁小路上的旧手机“贩子”那买来的,没协议,没保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过,从今天起,这样的买卖就不允许了。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天津市公安局根据国家规定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旧移动电话收购治安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今日起开始施行。

  买卖旧手机须登记备案

  据介绍,《通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凡在本市从事旧移动电话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到所在地公安分局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统一格式的旧移动电话收购登记表,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这意味着经营旧移动电话的单位和个人已被纳入治安管理范围。

  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相配合,对街头流动收购旧移动电话的相关人员集中地区进行清理,对有违法收购行为的,将按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严重违法经营追究刑事责任

  在买卖旧手机的过程中,如果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未登记、对收购的价值超过100元的旧货未详细记录其基本特征、来源和去向以及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及公安机关要求协查的物品、走私物品而未及时报告或隐瞒包庇,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经营单位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报提醒:

  来路不明的旧手机别买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有关部门近期已抓获多名利用“旧手机”诈骗钱财的违法犯罪人员,这些违法犯罪人员往往利用人们贪便宜的心理,将外观酷似新移动电话的移动电话模型或报废移动电话以大大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兜售。而实际上,这些“旧手机”大多都不能正常使用。因此,市民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在街头购买那些来路不明的旧移动电话。

  旧手机合法经营流程

  1、到所在地公安分局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统一格式的旧移动电话收购登记表,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

  2、在交易过程中认真履行验证登记手续,如实填写交易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移动电话品牌、型号、电子串号及去向,以备公安机关查验。

  3、如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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