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纳税人实名举报国税人员违法违纪可获奖5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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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1:51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高涛)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了解到:纳税人凡以真实身份署名向广州国税系统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控告广州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存在的贪污、受贿、吃、拿、卡、要、报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获5000元。 举报国税和纳税人只奖一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目前正在市国税系统内的白云区国税局等基层单位试行《关于举报国税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纳税人凡以真实身份署名向广州国税系统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控告广州市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存在的贪污、受贿、吃、拿、卡、要、报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根据举报案情的轻重、举报材料、举报线索的准确程度(价值大小)、与税务机关查办案件的配合情况以及对廉政建设所发挥作用的大小酌情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 该暂行办法还规定,如果在同一案件中,举报人既在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又举报纳税人税务违法的,其奖金可根据举报人的意愿,按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或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选择其中一个奖项计发,不进行重复奖励。 半年来已收到3宗举报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该局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自去年7月起在广州经济开发保税区、花都区和海珠区国税局试行以来,共收获3宗举报,其中1宗为举报企业偷税行为的,经查该企业偷税事实属实,但不涉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其余2宗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但经查实均属不实举报。 欲了解举报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详情,纳税人可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登陆广州国税网站www.12366.gov.cn查询、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