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设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须20天内作回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2:4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对原《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决定明确,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政府部门的受理期限由以前的30日缩短为20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