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抢注“神五”商标 商标所有人欲千万元转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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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2:47 北京娱乐信报 | ||||||||||
千万元叫卖“神州五号” 3日,王志坚向记者展示了“神州五号开拓者”商标注册证。据王介绍,以“神州五号开拓者”注册的第12类包括飞船、飞艇、航空运输、空中运载工具、婴儿车等商品类别。 王向记者透露,3月1日,当他从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拿到注册证回长沙后,就有人找到他洽谈转让事宜,欲将之作为婴儿车的商标,当时因多种原因未能谈成。他坦言,将这枚商标率先运用于“婴儿车”的可能性比较大。 问及如果有人要买,你要价多少时,王犹豫片刻后回答说:“至少上千万!”王志坚认为,“神州五号”与“神舟五号”谐音,使这一名称首先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以此注册成商标是对我国载人飞船升空这个里程碑的纪念;二则这个商标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品牌推广起来也容易得多,谁率先拿到注册这个商标,就等于率先抓住了“太空商品”的无限商机。 高价不排除炒作之嫌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室相关专家认为,商标的价值首在独立,而不在于是否攀龙附凤。如“微软”、“格兰仕”、“恒源祥”等知名商标的大名,这些名称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大家都不清楚,当这些名称与商品的品质相联系,它们作为商标就有了独立的价值。 而要估量“神州五号开拓者”商业价值,要从他将来运用到某种商品后是否能被人们认同、是否能创造价值的角度来评估,并非是凭某一个人凭空估价。王将之叫卖千万有点离谱,不排除炒作之嫌。文图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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