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一家四人撕烂女子衣服 因退婚起争执,四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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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3: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因退婚与女方发生争执,男方一家四人竟在光天化日将女孩衣服撕烂,并对其“动手动脚”。昨天,这四人分别被方城县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 四人是方城县博望镇人,其中26岁的刘小召于前年与同村女孩李平(化名)订婚,后两人因故解除婚约,当时李平退还刘小召彩礼钱3500元。去年6月26日,刘小召及其母亲到李家问为什么没退完彩礼钱,李家表示已退完。双方发生争执后,刘小召的父亲刘松和嫂子张
备受侮辱的李平将刘家四人告上方城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因四人无悔罪表现,从重处罚,分别判处刘小召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张彦有期徒刑一年,常红和刘松各有期徒刑六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