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赖”还得靠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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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4:14 山西新闻网 | ||||||||
13年前,一公司欠了施工方40万元,13年后,欠债者自食其果,不得不偿还施工方70万元。铁一样的法律,让欠债者品尝到了“赖账”的后果和滋味。(见今日6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偏有一些人不以为然,他们欠了别人的钱后,显出一种无赖心态,能不给就不给,能少给就少给,能晚给就晚给。这种不讲理的“赖账”行为,直弄得债权人身心俱疲,一筹莫展。这种“赖账”分两种情况,一是欠债者的确一贫如洗,要钱没
有的债权人就一趟一趟地跑去讨债,死缠硬磨,求爷爷告奶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自己竟成了没理的“讨人嫌”。最终,钱没要回来,反倒讨回来一肚子气。而欠债者却高高在上,理直气壮,认为欠债有理,欠债光荣。 还有的债权人,先礼后兵,被逼得走投无路,最后以毒攻毒,以恶制恶,用过激的手段去处理债务问题,或入室强夺,或致人伤亡,或绑架恐吓,讨来讨去,其结果却是鸡飞蛋打一场空,讨债不成,自己反倒锒铛入狱。 以上两种要债手段,一个是太委曲求全,一个是太铤而走险,均不可效仿。对毫无诚信可言的欠债人,最好的办法是,诉诸法律,这样既可保护自己,又可讨回公道。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不是不给钱吗?好啊,法庭上见!你可以私下戏弄债权人,你可以私下出尔反尔,你可以私下泼皮耍赖,但在庄严公正的法律面前,你的一切小聪明、小手腕、小动作、小算盘,将立马相形见绌。你不是本金都不想还吗?那好,连13年的利息也要偿还,还40万元变成了还70万元,这就是欠债者的下场。 法律是个好东西。不要总觉得自己很弱小,自己很孤独,其实法律时刻都在你的身边,再恶的人,再不讲理的人,在法律面前,他都要低下头来。谁要耍赖,不要怕他,你治不了他,就让法来治他吧!尹长虹(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