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指标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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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4:30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经水利部审查同意,淮河水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明确提出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质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限制排放总量分别为每年38.2万吨和2.66万吨。据介绍,目前淮河全流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实际入河排放量分别为每年114万吨、13万吨。 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汪斌介绍,淮河流域水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是排污量远远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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