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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均价7000元以上算豪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5:59 东南早报

  厦门对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重新界定,不分岛内外

  高档住宅契税税率按3%征收,普通住宅按1.5%征收,2月1日起执行

  早报讯(记者吴语)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昨日对外透露,厦门市对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的界定重新进行了调整,在全市范围内将高档住宅界定为三类: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单位建
筑面积售价超过7000元每平方米的住宅;其他为普通住宅。

  新的标准2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所购住宅属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按1.5%征收,所购住宅属高档住宅的,契税税率按3%征收。

  据了解,该政策是在2002年政策基础上进行的又一次调整。原有的政策明确住宅每单位建筑面积售价为:岛内超过5000元每平方米,杏林区(含海沧区)、集美区超过3600元每平方米,同安区超过3000元每平方米,为高档住宅。针对这个新的界定标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各方面对此反应不一,但赞成者居多。

  行业高税率抑制高消费

  “政府区分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并对高档住宅执行较高的税率,其本意在于通过高税率抑制高端消费,这次的重新界定符合厦门这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应该说是政府应对市场的合理调整,”业内人士王玉灵在接受采访时这样分析。

  王玉灵介绍,几年来,厦门房价一直处在上升势头,很多一般住宅的均价都突破5000元,但是按照2002年的划分标准,这些住宅都属于高档住宅,要交纳3%的契税,导致了税率与市场相脱节,并由此引发一些问题,譬如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业主为了规避高税率,有意瞒报交易额,或者制定两份合同等,这次在符合现状基础上的界定将有利于保护买卖双方利益,有利于规范市场,促进行业的发展。

  而厦门市中介协会有关负责人也认为,这次调整,一方面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房地产交易,另一方,不再对岛内外高档住宅的区别对待,有利于拉动岛外房地产的发展。

  心理政府承认高房价了?

  “以前5000元能算高档房,好了,现在要7000元才算得上高档商品房,”正积极准备购房的王先生显得有点失落。

  几年来的房价持续攀升给市民带来了购房压力,采访中,许多购房自住的市民都希望不再听到房价又上涨的消息,政府承认均价7000元才算高档房又给了他们心理上的压力。

  还有市民担心,提高高档房的标准,结合税率来说,实际上是整体上降低了房产交易税,会不会不利于打击炒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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