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各银行暂不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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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5:59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吴语)近日,有媒体报道,为遏制购房者提前还贷,某些城市的国有银行向市民收取了违约金。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工行、建行、中行、农行有关负责人处获悉,厦门并未实行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方式来遏制购房者提前还贷风潮。 厦门中行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个人住房利率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厦门提前还贷的风潮,但总行并未下发对提前还贷者收取违约金的文件。
厦门农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有想采取收取违约金的方式来遏制提前还贷。 厦门工行孙总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回答没有。 厦门建行曾经理称,他们并没有收到总行的通知,当然,也不十分鼓励提前还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