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可能改三审终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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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6:3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 我国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很可能由两审终审改为三审终审。4月3日,现行《民事诉讼法》起草人、中国诉讼法学会名誉会长江伟教授在成都举行的研讨会上这样表示。 据悉,《民事诉讼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江伟教授说,两审终审制使判决容易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常常进行申诉上访。 (杨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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