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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禁火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09 水母网

  水母网4月5日讯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最关键的时期。为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近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禁火令》,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禁火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坟头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
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携带火种和易燃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田、道路等防护林带内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对违反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给予处理。(吕少杰郑野军)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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