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督导组进驻省属煤矿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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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34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由省经委等8个厅、局组成的5个督导组已陆续进驻省属六大煤矿企业。全省所有高瓦斯、突出矿井都将开展第一阶段矿井安全大检查。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省于日前制定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范围为全省所有高瓦斯、突出矿井。省属煤矿企业集中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各煤矿企业要成立由法人代表任组长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的集中整治工作。每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集中整治。此外,省属煤矿的政策补亏资金的30%主要用于瓦斯集中整治。记者喻志科实习生 黄娟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