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水上餐厅再次被下达自拆令 热线开通聆听建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面对伸进绮丽东湖的餐馆,城管人员昨日又一次下达自拆令。昨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来到落雁岛,对“新农民”餐馆,下达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对一而再、再而三启用水上餐厅的“荷香楼”,限令3天内自拆。在执法现场,和平乡政府副乡长张进平说,落雁岛上人多地少,政府倡导村民发展都市休闲农业,这比早些年在湖边养猪、收购废品污染要小。“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也不能以牺牲东湖为代价。”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吴谋成教授称,应站在更高的立场看待此事,建立
谁在污染我们的目光挑战我们的意志 邹默——警报又响了!这是一场意志的较量。关于东湖水上餐船、水上餐厅,只要是楚天都市报的读者,一定记忆深刻:———1997年6月至8月,当年创刊的都市报配合武汉市政府“拆违”指挥部,组织《拆除东湖水上餐船》系列报道,发稿近百篇,直到23艘餐船全部拆除。———1998年4月,《东湖又起“拆违”声》,十余处违法建筑在舆论监督中拆除。———2001年11月,都市报记者夜访“有人往东湖填垃圾”,罗清泉、涂勇批示:把倒进东湖的垃圾捞起来!———2002年10月,《餐馆入侵落雁岛,残羹剩炙湖上漂》,对荷香楼等非法建筑违法经营污染东湖作了披露。———2003年6月,《被取缔不到一年又卷土重来》,再次对荷香楼等作出报道。在《当心“癌变”》等民众议论中,提到“若不坚决制止于初始,则难免会有仿效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更多……小疾不除,必成大患。”“纵其始,任其兴,再继之以强行拆除———这种劳民伤财的事,为什么就不能避免呢?”———2004年6月,《锅碗瓢盆搅乱了清静,汤汤水水污浊了明珠》,又一次向“水上餐厅”宣战……年年岁岁,建违拆违、污染治理,老地点老把戏,是不是叫人哭笑不得?有人说,这不是新闻了,报纸管它干吗?可我觉得,东湖污染,事涉公众,大众媒体还真得管住点,绝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想想,媒体盯得这么紧、政府相关部门抓得这么紧尚且如此,哪天一松下来,还不污染成灾?是谁在污染我们的目光,挑战我们的意志?保卫东湖,相信武汉市政府和江城民众有着钢铁一般的决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