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细水煤矿矿难:遇难者家属最高获赔2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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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5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四月四日电(张墨)经过十多天来确认家属身份,山西朔州“三·一九”细水煤矿矿难赔付工作已全部结束。记者今天获悉,此次遇难矿工家属最低获得山西方面赔付现金二十万元人民币,最高的获赔二十八万多元。 在山西朔州“三·一九”细水煤矿矿难最终确定为七十二名矿工遇难的同时,矿难赔付工作在平鲁区政府招待所顺利展开,善后工作组人员积极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为遇难矿工
据带队赴细水煤矿参与赔偿协调的陕西省城固县劳动就业局副局长韩宣文介绍,在这次矿难事故赔付中,山西方面是按照死难矿工家庭实际供养人口和生活状况,根据山西省煤矿伤亡赔偿的相关规定,给予每名遇难矿工最少不低于二十万元的死亡赔偿。 经多方协调,陕西城固籍七名遇难矿工的家属,最高的获得了包括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等在内的共计二十八万多元的赔偿。同时,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还获得了四千元的往返车费补助。目前,获得赔付的矿工家属已返回城固。 山西省政府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出台《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规定发生死亡事故煤矿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二十万元,此前山西已有三起煤矿死亡事故执行此项赔偿标准,资金全部由煤矿业主赔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