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交警总队听民意 1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5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通讯员谢先国、宋筱清实习生王婧)今日起,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18种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摄录的违法行为除外)实行警告、教育后放行不再罚款,其中涉及机动车驾驶人的有10种。据省交警总队政委汪昌铁介绍,为确保这个政策推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省交警总队除了到基层大队、中队进行调研之外,还借助本报“社区对话”这个平台,广泛征求武汉市民、车辆管理者、司机或私家车主的意见。汪昌铁介绍,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发现,尚未影
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等。这些轻微违法行为将记录在案,若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省交警总队提醒,这项规定不适用于高速公路。驾驶人如对此办法的执行情况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拨打举报电话:027-87323081

  1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外籍(本市、州、直管市以外,下同)小型客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外籍小型客车走禁行线的;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的;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左侧转弯的;驾驶小型客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车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但随即能查证属实的;中型客车或货车、摩托车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中型客车或货车、摩托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行驶的;中型客车或货车、摩托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驾驶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驶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随车幼畜未拴紧的;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的;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边行走的;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横列超过2人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姜远海宋筱清王婧)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