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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职业将公开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27 南京晨报

  4月9日,我国将举行首届兼职人员招聘会,第二职业从此将被公开合法化。对此,业内人士预测,今后兼职者将越来越多。但兼职人员如何计纳税额呢?

  广州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兼职收入不能笼统地全部按某一税目缴税,判断该收入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税目缴税,需视情况而定:(一)雇佣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否存在能证明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的完整考勤记
录。满足两个条件的兼职人员取得的兼职收入就按“工资薪金”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满足一个或不满足条件的就按“劳务报酬”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了解,根据税法规定,兼职收入无论是套“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税目,发给兼职人员报酬的单位都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果单位、企业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根据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处以罚款。据《南方日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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