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错案本周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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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51 每日新报 | ||||||||
佘祥林目前状况很平稳佘家上下急盼早日洗冤 当年的佘祥林 佘祥林走出监狱大门
1966年 3月出生的佘祥林居住在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九组。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其亲属怀疑张在玉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祥林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5年5月 15日,原荆州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 1998年 3月31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京山县人民法院,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祥林不服提出上诉,同年 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佘祥林在沙洋监狱服刑。 2005年 4月 1日上午7时,入狱11年之久的佘祥林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迈出了湖北省京山县沙洋监狱的大门。随后,在临时法庭上,京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宣读了撤销京山县人民法院下达的(1998)京刑初字第046号判决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下达的终审裁定。在妻子张在玉突然“复活”的第四天,终于改变了罪犯的身份,被准许取保候审。 综合新华社电 《成都商报》供本报专稿昨日,记者从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处获悉:对佘祥林“杀妻”错案的重审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已经确定将在本周内开庭审理。 昨日下午,佘祥林的大哥佘锁林说,前日佘祥林被送到荆门市的医院做了专门的眼部检查后,已经被接回刚出狱时前往的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总医院接受进一步住院治疗,目前佘祥林的状况很平稳。佘家上下都急切地等待案件重新审理,以便早日从法律程序上为佘祥林洗清冤屈。 昨日,记者与京山县人民法院有关人员联系后,他明确说佘祥林“杀妻”错案的重新审理已确定要在本周内开庭。“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如果再拖下去肯定不合适。”他说。据他透露,目前法院方面正在积极研究案卷材料,相关的审案人员也在进一步挑选确定中。但当记者问及具体的开庭审理日期时,他表示还没有最终确定。 与此同时,记者从京山县有关方面获悉,有关当年佘祥林案件办理人员和程序的调查也还在紧张进行,当地将在调查结果出来以后,迅速作出相应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