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表彰见义勇为110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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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56 天津日报 | ||||||||
本市倡导高尚褒奖英雄赵荣君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3年来,在市、区(县)见义勇为协会的通力合作下,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报、调查取证等具体规定,使弘扬见义勇为行为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轨道。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见义勇为人员层出不穷。近3年来,全市共表彰了见义勇为人员1100余人。经过区县申报,
3年来,在本市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会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地保护,没有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问题。所有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都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见义勇为人员及时认定工伤,主动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伤待遇;民政部门对于符合评烈条件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以及应当受到抚恤的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时办理手续,立即兑现抚恤政策。 蓟县李恩永见义勇为牺牲后,得知其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武长顺局长号召全局公安民警捐款,短短3天时间就为英雄家属捐赠了40万元。协会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十分重视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凡是到见义勇为协会反映需要维护合法权益的,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