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今年确定为“维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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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区总工会等部门研究决定将2005年确定为自治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年”。 据悉,尽管劳动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打击的力度,但宁夏一些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履行缴费义务、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为此,针对侵权行为在一年中不同时期的特点和发案频率,自治区劳
据有关人士介绍,通过本次“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年”活动,将力争在年末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40%以上、工资清欠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全区普遍建立并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马学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