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会主席不签字企业改制不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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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顾威)企业改制如何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辽宁沈阳沈河区的做法是:企业改制不仅要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还必须由企业及局两级工会主席签字,有关方面才能对改制企业上会讨论。按照这一办法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进行了改制,没有发生一起职工集体上访事件。 沈河区从1998年陆续实行产权转让、股份合作、合资合作等企业改制。由于改革初期
2002年时,还有未改制企业80多户。对此,沈河区坚持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由于企业改制真正尊重职工的意见,职工对企业改制的讨论也格外认真。沈河区按钮开关厂2002年下半年就酝酿改制,包括原企业领导等多家有购买意向,但因安置费、偿还拖欠、办医保等多个问题满足不了职工要求,职代会多次讨论没有通过。2004年初,一位在沈河区有一定名望的民营企业在职工安置、偿还拖欠、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优惠的条件,得到了职工们和两级工会主席的认可,改制得以顺利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