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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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33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针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疏导价格矛盾时,要妥善把握好时机和力度。制订调价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认真测算调价措施对低收入群体和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以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粮食、化肥、石油、煤炭、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生产资料涨价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的情况。要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体系,继续完善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