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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杀妻案”承办人将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33 东方早报

  早报讯

  “等到有关紧要的事情做完后,我们将对当年承办佘祥林冤案的京山县法院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昨日,京山县法院副院长韩友华对记者表示。值得一提的是,11年前,韩友华本人正是京山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同时也是佘祥林冤案的侦破组组长。此外,记者从京山县公安局获悉,京山县刑警大队与从湖北省及荆门市公安系统派下来的刑警已经组
成了一个案件侦破小组。专门对造成11年前佘祥林冤案的无名女尸一案重新进行调查。昨日上午,该联合侦破小组已经组织刑警对无名女尸的坟墓进行挖掘,取出无名女尸的头发和骨头进行验尸。与此同时,在湖北省、荆门市以及京山县法院系统,也正在为佘祥林落实“平反”而积极准备。《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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