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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无权审批闽江采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4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本报讯“县一级政府无权审批闽江河道采砂,主管部门擅自将采砂许可审批权下放,有悖于福州市人大立法初衷。这样的行为,是相关部门在篡改地方法规。”昨日下午,针对闽侯乱采砂现象,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态:擅自将采砂审批权下放的直接后果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只重视收费,轻视管理,导致无证采砂泛滥。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人大将根据本报,在近期对闽江采砂情况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另外,为适应新情况,福州市人大今年还准备修订1999年颁布实施的《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1.以重点工程名义地方政府阻碍执法

  记者昨日了解到,针对闽江下游(福州段)河道采砂整治情况,上周,福州市水利局向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

  福州市水利部门认为,闽江福州段采砂存在两个问题:可采区采砂船尚有一部分尚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福州市水利局已向河砂开采区当地政府部门多次发送告知,但执行效果不理想。

  另外,随着江边开发热潮,闽江两岸进行大量开发建设,开发商大都直接从附近河道进行吹砂造地,其吹砂量大、时间短,远比同期采砂船的挖砂量来得多。然而,开发商大多以当地政府重点工程的名义,来阻碍执法工作。

  为切实解决采砂中存在的问题,福州市水利局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据了解,该局建议,沿江所属县(市、区)政府应加强对所属闽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联合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执法,以解决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沿江开发时,开发商不得以政府重点工程名义进行吹砂造地,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市政府批准才能进行。另外,控制、减少闽江闽侯、闽清段的挖砂、卵石船的数量,闽侯县委、县政府要理顺砂办管理河道的责、权、利关系,确保闽侯段河道采砂管理费有人收,出了事有人管。

  2.市水利部门称,采砂管理模式没问题

  昨日上午,就闽江遭遇无序采砂一事,记者采访了福州市水利局负责人。他认为,现今实行的采砂管理模式并无问题,该局采砂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对闽江下游福州段的采砂进行管理。另外,2003年,根据福州市有关“阳光作业”的要求,该局将闽江下游采砂许可审批权,下放给相关的各县(市、区)。如今要不要收回,需要上级部门的指示。

  针对当前闽江下游采砂的现状,该负责人说,福州市水利局曾多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采砂规划。目前闽侯、闽清两县正与规划部门一起,制定所在辖区的采砂整体规划。

  3.县一级政府审批闽江采砂违法

  1998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什么?在采砂审批方面又有哪些明确规定?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福州市人大农经委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上个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在福州市闽江北港的淮安口至解放大桥段乱采砂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河床下切,有些河段甚至下陷了20多米,沿江周边的居民反映十分强烈,要求制止这种乱采砂的行为。在1994年,原来的解放大桥一夜之间突然倒塌了,这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995年,福州市有关部门邀请河海大学等专家对闽江下游进行勘察,发现水口电站建成后,原来每年闽江上游来砂量大约250万~300万立方米变成每年来砂量30多万立方米。日益严重的采砂,导致闽江下游河床破坏越来越严重,周边的生态破坏加剧。

  该负责人说,闽江是我省的母亲河,在制定这部法规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考虑到闽江保护的重要性,在法规中就明确规定:“福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申请在闽江下游河段采砂的,由福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作出以上的规定,就是考虑到县级管理闽江河道采砂问题可能会走样,只顾收费轻于管理,导致采砂泛滥行为的发生。所以,在这个地方性法规中,县一级的政府部门无权对闽江河道采砂进行审批,在闽江下游从事采砂作业一定要由福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才行,也不得下放审批权。

  4.市水利部门在法规理解上有偏差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你们媒体的监督,有利于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总体上,闽侯无序采砂的问题是存在的,是一些主管部门监督不力造成的。

  针对福州市水利局有关领导所说的采砂管理现状,副主任认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是结合福州本市的实际,制定这个管理办法的。福州市这个地方性法规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与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的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并不矛盾。

  副主任说,2003年福州市实行“阳光作业”的做法很好,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操作实施。闽江下游采砂审批管理权下放,意味着对市人大制定的《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然而,这部法规自从1999年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后,目前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没有接到有关部门对采砂审批权下放提出修改意见,也没有接到采砂属地管理的申请。因此,福州市范围的任何采砂活动都必须遵照《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执行。在闽江下游河道采砂的,还必须由福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监管,闽侯县有关部门无权对采砂许可进行审批,这一点在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造成这种现象,是福州市水利主管部门在法规的理解上有偏差,在统一监督管理方面做得不够。

  针对目前闽侯采砂的现状,副主任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计划在近期对闽江采砂情况,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另外,为适应新情况,福州市人大今年还准备修订1999年颁布实施的《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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