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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金言:缘何瞩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42 沈阳今报

  新华社记者于力马环宇

  背景事件

  辽宁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侯建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抚顺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很多熟悉侯建军的人为他惋惜、遗憾,是因为侯建军在自我奋斗的过程中确实为社会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

  记者在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上看到,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侯建军安置抚顺市两业(失业、待业)人员300多人,先后为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款达到50余万元……他领导的兴业公司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评为“明星企业”,被抚顺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强私营企业”。

  在采访侯建军撞人事件时,记者除了听到熟悉侯建军的人为他惋惜的话外,听到更多的是当地老百姓对侯建军故意撞人致死的愤慨。他们无一例外地发出质疑:人大代表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抚顺一个饭店老板对记者说:“真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还能当上人大代表。”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沈殿忠认为,一些地区片面以企业经营业绩、企业纳税、向社会捐款多少为人大代表入选资格,而全然不顾其他标准。沈殿忠认为,加强对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学博士,辽宁正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雷雨波认为,侯建军身上之所以体现出鲜明的双重性格,主要一个原因是个人素质与其事业迅速发展的不同步性。雷雨波说,侯建军有过寒苦的生活,他有了钱去资助贫困家庭和孩子上学,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随着财富的积累,社会地位的提高,侯建军的个人素质并没有提高。在高社会地位和低素质的强烈反差下,侯建军做出这种事情就是不可避免的。他身兼人大代表、优秀青年等荣誉称号竟然能够对普通群众大打出手甚至用车撞死老人,显示了他的道德素质、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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