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四居民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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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52 上海青年报 | ||||||||
据《羊城晚报》报道四位香港居民,他们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就通过了。前天,司法部专门在深圳为这四人召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梁爱诗司长出席了仪式。 据了解,去年第一次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香港考生的考场设在了深圳,香港特区政府和考生们都希望能在香港也设立分考场。
据悉,司法部正在和香港律政司进行协商,争取能在去年港澳居民参加统一司法考试的基础上,为他们提供更方便的考试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