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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名人民陪审员获任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5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阮友直

  通讯员陈金光韦奕

  吴强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鼓楼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常委会议,审议、任命40名鼓楼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与此同时,来自晋安区教育局的姚嫔等27名同志,经晋安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晋安区法院任命并进行岗前培训。这是福州市首批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其他区以及八县的人民陪审员将在近期陆续通过任命,并接受培训。

  鼓楼区这次选任的40名人民陪审员中,文化水平都达到了大专以上,而且代表性广泛,有专家、企事业干部职工、机关团体人员、医疗机构人员、教育界人士以及新闻媒体、维权机构、基层社区代表,私营企业代表;40名陪审员中,本科文化程度的有15人、大专文化程度的有23人、研究生文化程度的有1人、博士后1人。

  与鼓楼区一样,晋安区从80多名的报名者中产生了27名初任人民陪审员,27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其中1名具有硕士学位。

  根据部署,今年5月1日初任人民陪审员统一上岗,在上岗前,鼓楼区和晋安法院分别对辖区内的初任人民陪审员进行10天的岗前培训,然后再集中由福州中院进行任前培训。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如何保护?又将怎样制约人民陪审员呢?鼓楼区有关负责人认为,如果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处理提出质疑,又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鼓楼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将支持鼓励他们,如果发现审判不公的,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重审案件。此外,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将不定期选择案件进行分析,作出评估。如果人民陪审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将保护人身安全。

  该负责人还说,在审判过程中,如果人民陪审员存在徇私舞弊、执法不公,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将给予除名,并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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