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订建议稿透露民事诉讼可能改为三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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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0:0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与完善”课题组主持人、现行《民事诉讼法》起草人江伟教授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很可能由两审终审改为三审终审。 据悉,《民事诉讼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全国人大法工委将很快组织起草正式的立法草案。江伟教授主持的专家建议稿将作为正式立法草案的重要参考蓝本。
江伟教授指出,建议稿中所提及的三审程序只针对法律问题,即只有二审一些重要程序违法或者法律用错了,才能进行三审上诉。他分析,现行的两审终审,使绝大部分案件在地区中级法院就终止了,这使得判决容易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此外,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常常进行申诉上访,审判监督的频繁启动成了事实上的“三审程序”。他认为,三审终审最大意义在于统一法律适用———三审法院不是省高院就是最高院,他们作出的判决有利于更大范围地统一司法机关对法律的认识。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