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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系统公布查处问题农资十起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2:05 河北日报

  阜城县工商局查处吴桥县某农业开发公司销售不合格农药案

  2005年3月6日,阜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农资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吴桥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销货车在古城镇百盛农资门市部推销农药,通过检查该车上的农药为海南江河农药化工厂生产的“海南庄家(稼)人新蚜克”农药,细查发现所标生产日期为2005年3月6日,且有些瓶盖不严,有漏液现象,此产品可疑,经省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为不合格农药
。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实施了没收不合格农药200箱,罚款2.5万元的处罚。

  围场工商局查处围场镇张某无照经营玉米种子案

  2005年3月12日,围场镇河东街居民张某无证无照收购木兰1号、承单22号玉米杂交种子1.05万公斤,又到外地仿制围场佳禾种业包装袋,在自家封装待销。接到群众举报后,围场工商局依法查扣了张某库存的玉米杂交种子,并依法对其伪造种子标签行为作出销毁擅自印制的假标签、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所经营的种子交法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通过电台发布公告,提示购买该种子的农民退回种子,防止可能发生的损失。

  沧州市工商局运西分局查处销售无产品标签种子案

  沧州市某种子站于2004年12月从内蒙古长城种业有限公司购入包装内无产品标签的“农大108”玉米种子1000公斤予以销售。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沧州市工商局运西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大城县工商局查处假冒有机复合肥案件

  齐某于2004年10月份开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北京生态文明科技发展中心”的许可,擅自在大城县野固献林场生产销售标注注册商标“生态源”的有机复合肥。2005年2月24日案发时,共生产该复合肥500袋,成本价15元/袋,并以20元/袋的价格全部售出,其非法经营额共计10200元。大城县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其罚款1万元。

  临漳县工商局查处某供销合作社生产门市销售不合格尿素案

  2005年1月2日,临漳县某供销合作社生产门市负责人郭某从邯郸购进河南郑州锦秋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锦秋缘”尿素5吨,每吨进价1400元。经邯郸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属不合格尿素。临漳县工商局依法对该生产门市进行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9500元。

  崇礼县工商局查处西湾子镇路某无照经营化肥案

  2005年2月至3月,崇礼县西湾子镇个体工商户路某于2月25日、2月27日、3月2日分三次从天津中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分别购进宣化尿素5吨,嘉吉二铵7吨和嘉吉二铵3.05吨,案值39000元,销售给崇礼县四台咀乡三道营等地农民。崇礼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路某销售化肥系无照经营,在认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对路某进行了处罚,处以1000元罚款。

  秦皇岛市山海关工商分局查处山海关区某种子站超范围经营农药案

  山海关区某种子站,自2005年2月25日起,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擅自超范围经营农药,被山海关工商分局路南工商所查获,并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临西县工商局端掉一制造假冒化肥黑窝点

  2005年3月8日中午12时,临西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河西镇西环路三利油棉加工厂前院制造假化肥,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三利油棉加工厂。经现场检查,查获假冒纯度为99%的晶体硫酸钾6.3吨(产地为美国,每袋重10kg),中农磷酸二铵2吨(产地为美国,每袋重50kg),中化磷酸二铵1.5吨(产地为摩洛哥,每袋重50kg),氯化钾4吨(产地为俄罗斯,每袋重50kg),无标志肥料3.65吨,查缴造假工具封口机2台,小地磅1台,包装袋60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5000余元。

  涿州市工商局查处涿州市某种业有限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包装种子案

  涿州市张某2004年10月开始,生产包装中豌4号、中豌6号豌豆种约3.5万公斤,花生优种1000公斤,中黄13大豆种5000公斤。张某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含生产包装种子。对张某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包装的行为,涿州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3万元。

  涞水县工商局查处祖某无照经销化肥案

  涞水县明义乡村民祖某于2005年2月20日从涞水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购进沧州尿素厂生产“铁狮子”牌尿素5吨,在本村进行销售。涞水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巡查时发现,祖某无工商营业执照。当事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经销化肥的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涞水县工商局对当事人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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