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务员不得兼协会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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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5:42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4月5日电(原家强)从今年起,沈阳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将在机构、人事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公务员已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的,将在明年底前退出或辞去其职务。 沈阳市要求,把全市属于行业协会的社会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具备条件的有行政职能的政府工作机构与所属行业协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的,应在今年5月底前分开办公。
行业协会发展会员要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争取吸收民企、外企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允许与行业相关的沈阳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在沈同业经济组织入会。允许不同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同一企业根据需要可自愿参加不同行业协会,同一行业在全市范围只设一个行业协会,实行一业一会制,鼓励新兴业态中发展行业协会。 沈阳对行业协会将有政策上的扶持和鼓励,对一些行业特点不明确,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和行业日益萎缩的行业协会要进行归并、重组,或由政府部门引导解散,并依法注销。(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