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能给考生成绩排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6:0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肇文)为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出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通知要求,要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一是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扩大本部门、本地区或本校招生规模的;二是以任何名义和
通知提出,对高招违纪违规责任者的追究,包括:属于集体决策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属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决策的,追究有关领导或负责人的责任;属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追究有关当事者的责任。据介绍,对于把招生录取与否和收费挂钩的高校,教育部此前还提出了主要责任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的要求。 此外,教育部近日还对高考宣传报道提出了要求,提出各新闻单位高考前不对与高考试题有关的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报道,不要炒作高考。在对考试现场进行报道时,应以不影响考生正常答卷为前提,在全部考试未结束前,不得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各科试题及答案,考试结束后也不得进行试题分析的报道;严格遵守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未经许可,新闻单位不能擅自进入考试评卷、录取的工作现场采访报道;各地各高校不得对高考成绩进行排队,不围绕任何高分考生个人进行宣传;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发布各种预测性、倾向性意见等。 配料标注不“实”成为投诉新热点 小记者抓拍小学生 | ||||||||